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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9:20 来源:谯城区城市管理局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谯城区城市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7/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109西北方向30米,电话:0558-5110211,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责任,按时按质按量更新公开本单位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本单位信息主动公开321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43条。

申请公开

谯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未收到相关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区城管局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和发布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李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姚文君为副组长,信息公开的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政务公开具体事务。谯城区城市管理局制定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发布内容无涉密情况。保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谯城区城市管理局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全年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要求具办人在工作中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定期排查涉密涉敏和错别字,如发现问题,确保及时进行整改。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逐步提升政策文件的公开质量;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认真开展工作考核。2023年度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无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3.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改进情况

1.压实责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重要工作,逐渐完善机制。2.我局将组织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政务工作人员水平,要求各科室相互配合,第一时间传达需要更新的信息,保障时效性。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不断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重点领域和基层两化工作开展情况

据谯城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解,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涉及到城市综合执法和市政服务两个板块,在2023年工作中,城市综合执法板块和市政服务板块保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城市综合执法发布62条内容;市政服务板块发布42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