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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谯城区城市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1. 主动公开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谯城区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1条,共上报92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所以无依申请公开情况的结果。
3. 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通过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按时按量做好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4. 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政务公开页面升级改造,按照国办标准统一更改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页面设计,优化站内检索功能,完善信息属性要素,方便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
5. 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认真开展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争做到凡是能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26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36
3339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310.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部署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局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存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逐一整改,逐一解决,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本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进一步完善各项栏目的公开,及时更新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