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机构建立情况
为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谯城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二、信息公开措施落实情况
为了顺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实施,我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打算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是很大;二是有些信息公开的时间还不够及时;三是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打算: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
3、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