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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谯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撰写,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负责编写。全文包括主要工作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城管工作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分管领导及时传达上级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情况,严格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一是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二是根据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与各科室、直属分局、市容分局、环卫办公室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汇编,拓宽信息来源、充实信息内容,提高我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三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对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未解决问题内部商议解决方案,对已解决的问题说明具体解决过程和方式,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机关作风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通过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4条,工作动态类34条,规划计划类9条,部门决算5条,其他3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行政窗口对外办理门头店招设置申请、经营性临时占道许可,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等审批业务,手续费全免,不进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布的信息数量不算很多,采集信息渠道固定单一,缺乏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谯城区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