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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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08:43 来源: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新华路1号,电话:0558-5523349,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条,其中基础信息291条,重点栏目119条,两化领域274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等多个领域。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形式,构建了多元化、立体化的政务公开体系,有效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和公众参与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未发生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梳理、审核、上报业务领域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分管领导负责对内容进行把关指导,局办公室负责将审核后的信息公开上传。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对电脑进行清理,发布信息前严把保密关、质量关、格式关,确保发布信息安全、规范、准确。针对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监测反馈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均已整改完毕。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13件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增上级政策栏目,确保栏目内容定期更新,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变化,帮助群众、企业和相关机构快速了解最新的人社政策动态,确保各类信息分类明确,群众查找一目了然。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基层两化平台,精准发布政府信息。规范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体系,实现动态调整。同时,完善网站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强化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范处置能力。2024年全局共受理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和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政府热线824件,包括市长热线775件、政风行风热线4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

(五)监督保障

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区人社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协同联动,由区人社局办公室督促、协调各股室,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文件与工作分工。同时,加强对各部门报送信息人员的培训,利用周例会召集各股室负责同志学习领会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政务公开平台搜索、互动、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咨询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审核,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等诉求,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热线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对照社会保险领域、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创建一级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领域内二级目录事项。编制二级目录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梳理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依据及时限等。目前,我区社会保险领域、就业创业基层政务信息共设14个一级目录、71个二级事项目录。坚持做到领域内信息常态化发布,确保专题内无错链、无空白栏目。置顶发布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按月发布全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执行情况,2024年基层两化栏目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