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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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8:48 来源: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人社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9条,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工作目标。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部门文件12件、意见征集与反馈10条、“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及成效54余条、疫情防控信息71条、“就业创业”重点民生领域317条。

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效。注重在文件解读质量,2022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101条、负责人解读本部门文件19条、其他解读91条。

三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主动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热点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等信息258条,互动回应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前严把保密关、质量关、格式关,确保发布信息安全、规范、准确。经排查,2022年,未发现我局公开信息存在泄密或者泄露个人、企业隐私情况。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时更新、发布、清理政府信息。依托省、市、区政务公开办季度和月度整改提示,落实自查整改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两化”建设。主动全面精准公开“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信息,丰富线上线下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充实了公开内容。按照“两化”要求,坚持全面、真实、合法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覆盖到业务工作的全领域和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组织下,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为分管领导,一名办公室人员为业务具办人员,建立起各股室(机构)分类上报、办公室汇总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8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

改进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调度,每个股室(中心、大队)均要指定一名同志负责采编报送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存在问题二:栏目内容不规范。

改进情况:持续加强“两化”栏目信息更新进度,对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和第三方监测反馈的问题清单,逐项逐条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