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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40/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威武大道838号,电话:0558-3039307,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落实主动公开责任,按时按质按量更新公开本单位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回应关切、政策法规等信息630余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谯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加强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发布内容。不定期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严禁私人信息和错别字的出现。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多形式解读本部门制定的部门文件,2023年度,我局发布部门文件3件,政策解读14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配有专用信息公开电脑、成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整理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把部门文件均推送到政策文件库。
(五)监督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股室进行整改,提升责任科室业务能力,交流讨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发布人员业务能力,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针对市、区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对于民众有重大影响力的决策,进行意见征集公示,听取社会广泛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群众对政策的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3年度,我局无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因信息公开目录较多,有些栏目我局不涉及相关信息,只能写情况说明,致使第三方测评结果信息不认可而扣分。(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做的不到位,导致公开发布的信息存在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等情况。
整改措施:(一)加强交流学习。向上级部门和先进优秀的单位学习,认真研读公开目录内容要求,对于区政府政务公开室和第三方反馈过来的问题清单,具办人员要把问题研究透,调整部分信息栏目,及时落实整改。(二)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杜绝涉密信息和错敏词的出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