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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91
25.1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
0.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0
24.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谯城区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完成预算的2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各项规章制度的结果。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谯城区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未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0.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4万元,占26.81%。具体情况如下:
联系方式:谯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yanliang889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