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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谯城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注重宣传,形成了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等特点。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式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全年公布政府信息120条,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使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了及时公布,提高了政务信息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5年我局共公布内容涵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12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0条,政策法规20条,其他类信息20条。此外,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移动短信、微博、微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100余条。
2、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民生与法制网、安徽法制网、安徽热线网、中国亳州网、中国谯城网、亳州晚报、谯城周刊等媒体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监督的方式。我局所公布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上述媒体查阅,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亳州网站(http://www.bzzwgk.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府东南角小黄楼4楼,邮编:236800,电话:0558-5522631,传真:0558-5522631)。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信息公开进行收费行为。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发布、报送不够及时,公开范围须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须进一步丰富等问题。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与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