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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7:36 来源:谯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亳州谯城区经信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经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谯城区经信 (网址:http://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经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电话:0558-5522353,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重点领域共375余条。谯城区经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区政务公开要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并进行发布,有序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发布的方式、公开范围、信息进行审核,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办理流程要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给予答复。截至20231231日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务网站等发布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对于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上要完善信息审查机制,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政务具办人员进行审核发布;对于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领导要求进行完善规范;对于文件解读的信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解说,突出解读内容重点,使公众在查阅时通俗易懂;对于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及时更改更新。

在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上严格按照要求格式进行完善,做到统一规范,2023年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建设和管理制度。做到落实发布保密审查管理机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目录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整改调整,从而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完善。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并听取专人汇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条例》等文件的工作机制,做到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及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分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任务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季度有考核。对于整改问题做到及时更改更新,接受面向社会公众的监督做到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从整改问题方面来看,有些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形式单一不够细化,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个别信息发布没有及时说明补充。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会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的同时,加强与责任股室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尽量在信息生成的同时及时发布信息,对于未及时发布的信息及时补充说明,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加强对专人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在信息公开中不断创新形式,切实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