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工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工信局(网址:http://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工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电话:0558-5522353,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谯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密围绕工业经济、制造业等工作方面持续深化各栏目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工作情况,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度公开发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余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尚未接获任何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发布流程管理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对于要求发布的各项清单内容动态更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如政策解读、文件发布、领导活动等需公开的内容,落实“三审三校”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避免错敏信息发布,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2025年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举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对栏目进行系统性梳理及调整,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部分栏目进行整合归并,确保信息分类更清晰,查找更直观,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等常态化栏目动态更新并做好平台维护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充实调整管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领导-具办业务科室”三重管理机制,明确安排专人负责,对该项工作压紧压实。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监督管理机制,对每次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进行指导检查,组织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参加上级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专人学习能力及业务水平。
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有一些不足方面。第一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公开化较为不足;第二在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征集方面不广泛、次数较少,未做到及时更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我局将定期梳理可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后及时更新,对历年规范性文件做到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政策文件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以便于政策文件库的优化完善;对于意见征集方面,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公开意见征集途径,提升公众互动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