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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5/210105/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民政路16号,电话:0558-513000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1条,其中政策法规栏目公开信息28条,财政资金157条,行政权力运行161条,回应关切发布信息11条,建议提案18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314条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352条。谯城区民政局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主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低保、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群众关心领域各项政策、数据,规范、细化公开内容。扎实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多措并举提高解读质量,增强解读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公众提出需要公开的申请。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无效的信息,及时规范清理。按照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清理,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一是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功能,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政务公开测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当中。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2023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新闻发布举办较少,政策解读深度、广度不够。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局将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将提前规划准备,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或社会关注度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二是提高文件解读质量,文件起草科室进一步深入解读,细化内容,确保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对基层两化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及时发布,我局累计发布68条“政策法规”信息 、5条“社会救助综合业务监督检查”信息、5条“养老服务相关规章制度”信息、2条“养老服务备案信息”、2条“养老服务法人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