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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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1:04 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5/210105/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民政路16号;电话:0558-513000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相关信息258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4篇。三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报表,并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进行详细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公开申请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无结转下年度办理的申请。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公开目录体系。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更新《谯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内容完整、边界清晰。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年内按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同步做好备案和公开发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确保文件现行有效、适用准确。三是落实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拟制环节即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随公文一并审批,强化公开属性认定的源头把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配合网站管理部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民政领域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的便捷度和用户体验。二是拓展线下公开阵地。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部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民政政策宣传角、资料取阅点,公示高频服务事项指南,方便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等群体现场查阅咨询。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开展学习培训。年内组织全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四是主动接受监督。本年度未开展专项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度不够紧密,未能完全针对政策出台背景、核心条款、惠民利企亮点等进行深度阐释,运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的能力有待加强,解读的吸引力和传播效果尚有提升空间。

2.重点领域公开深度有待拓展。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益慈善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组织监管结果等信息公开方面,已做到内容全面覆盖,但在公开数据的精细化、可视化展示以及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比对分析功能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深化,以满足公众更高层次的信息需求。

3.平台融合服务能力有待增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局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服务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存在一定程度的内容同质化和功能重叠,未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效应,整体服务效能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1.深化解读创新,提升传播效能。2026年,将研究制定《政策精准解读工作指引》,推动解读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一是推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试点推出“一图读懂”、政策问答H5、短视频解读等产品。三是探索“政策解读+案例分析”模式,用具体事例诠释政策内涵和操作路径,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2.聚焦民生关切,深化数据公开。依托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探索以更加结构化、可机读的方式,定期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补贴、孤儿保障等核心业务的关键数据指标。尝试利用数据地图、动态图表等方式,直观展示服务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利用情况,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利用价值。

3.优化平台功能,促进融合发展。进一步明确局门户网站专栏与“谯城民政”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定位与内容分工。强化网站作为权威信息首发、政策文件归档查询、依申请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发挥新媒体在动态发布、微解读、微服务、互动交流方面的优势。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工作机制,提升民政信息公开“一网一端”的整体服务能力和用户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与工作亮点

1.推行“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服务。在依法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大数据筛查,对可能存在困难但未提出申请的群众,通过基层工作人员走访、定向发送政策指引短信等方式,主动推送相关救助政策信息和申请渠道,推动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提升了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2.开展“阳光慈善”信息公开提升行动。作为慈善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区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募捐活动、捐赠款物接收使用、项目实施进展与成效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慈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区域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增强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3.优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联动。结合民政高频服务事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梳理并公开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高龄津贴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等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清单、常见问题解答,并提供表格下载和在线咨询链接,推动信息公开与“一网通办”深度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