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35/210105/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民政路16号;电话:0558-513000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相关信息258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全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4篇。三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报表,并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进行详细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公开申请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无结转下年度办理的申请。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公开目录体系。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更新《谯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内容完整、边界清晰。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年内按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同步做好备案和公开发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确保文件现行有效、适用准确。三是落实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拟制环节即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随公文一并审批,强化公开属性认定的源头把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配合网站管理部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民政领域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的便捷度和用户体验。二是拓展线下公开阵地。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部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民政政策宣传角、资料取阅点,公示高频服务事项指南,方便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等群体现场查阅咨询。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开展学习培训。年内组织全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四是主动接受监督。本年度未开展专项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行政强制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度不够紧密,未能完全针对政策出台背景、核心条款、惠民利企亮点等进行深度阐释,运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的能力有待加强,解读的吸引力和传播效果尚有提升空间。
2.重点领域公开深度有待拓展。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益慈善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组织监管结果等信息公开方面,已做到内容全面覆盖,但在公开数据的精细化、可视化展示以及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比对分析功能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深化,以满足公众更高层次的信息需求。
3.平台融合服务能力有待增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局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服务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存在一定程度的内容同质化和功能重叠,未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效应,整体服务效能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1.深化解读创新,提升传播效能。2026年,将研究制定《政策精准解读工作指引》,推动解读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一是推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试点推出“一图读懂”、政策问答H5、短视频解读等产品。三是探索“政策解读+案例分析”模式,用具体事例诠释政策内涵和操作路径,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2.聚焦民生关切,深化数据公开。依托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探索以更加结构化、可机读的方式,定期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补贴、孤儿保障等核心业务的关键数据指标。尝试利用数据地图、动态图表等方式,直观展示服务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利用情况,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利用价值。
3.优化平台功能,促进融合发展。进一步明确局门户网站专栏与“谯城民政”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定位与内容分工。强化网站作为权威信息首发、政策文件归档查询、依申请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发挥新媒体在动态发布、微解读、微服务、互动交流方面的优势。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工作机制,提升民政信息公开“一网一端”的整体服务能力和用户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与工作亮点
1.推行“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服务。在依法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大数据筛查,对可能存在困难但未提出申请的群众,通过基层工作人员走访、定向发送政策指引短信等方式,主动推送相关救助政策信息和申请渠道,推动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提升了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2.开展“阳光慈善”信息公开提升行动。作为慈善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区慈善协会等慈善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募捐活动、捐赠款物接收使用、项目实施进展与成效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慈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区域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增强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3.优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联动。结合民政高频服务事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梳理并公开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高龄津贴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等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清单、常见问题解答,并提供表格下载和在线咨询链接,推动信息公开与“一网通办”深度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