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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02 00:00 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字体:[ ]

2010年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民政路16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130002)联系。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10年,我局通过搜狐网、安徽省民政网、亳州市政府信息网、亳州市民政网、亳州市电视台、谯城区政府网、谯城区纪委网、谯城先锋网等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共公开信息170余条(篇)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2010年,我局通过谯城区政府信息网共更新公开信息30条(篇)。其中,民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信息18条,占信息总数60%;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信息数40%。

   (三)重点公开内容

   机构信息,领导信息、省市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民政资金发放情况,民政工作动态,民政业务办事指南,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31日止,尚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及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二)改进措施

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认真梳理,细化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在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与监督政府部门运作情况权力的同时,又能保证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