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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12 来源:谯城区古城镇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民政府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古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实时公开、随时公开”,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2022年全镇共发布政府信息2686条,较2021年增加9.28%。其中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共发布29条。二是主动公开本级政府信息发布情况。2022年共发布本级政府文件和解读文件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反馈信息8条,政府会议6条,领导活动13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61条,监督检查15条,社会救助31条等,其他栏目信息均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依规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准确、不涉密。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点审查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形式、平台、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发布信息的涉密涉敏及典型错别字进行排查整改,并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信息发布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政府网站,我镇平台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建设镇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坚持以公开促服务,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二是细化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目录。三是细化公开信息。2022年内容发布新增设惠民惠农补贴专栏、村居(务)公开衔接、养老服务专栏,共计发布信息20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具体开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同时制定奖惩制度,根据我镇在区里的测评排名等为评价标准,对政务公开具办人员进行考核。三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班,强化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等内容;积极组织内部培训,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2022年本单位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问题有:一是在制度机制上。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配套体系有待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仍有不足,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薄弱,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逐步补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短板,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工作,以制度为准绳,切实履行好组织、推进、监督职能,夯实公开体系的制度根基。二是加强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希望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能够多组织统一业务培训,给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