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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1:47 来源:谯城区古城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古城集交通路,电话:0558-5880110,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古城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信息公开部署,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围绕民生、项目、乡村等领域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99条;发布本级政府信息1176条,覆盖多类重点栏目;发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368条。同时举办1场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50余人参与,解答群众疑问30余条,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健全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受理、审核、答复全流程,在门户网站公开办理指南、流程图及申请表下载渠道,畅通当面、网络、信函等多元申请途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排查机制,筑牢发布防线。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三级审核责任,严守“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同时排查涉密涉敏信息和文字差错,严格校对内容、文字、数据及格式。二是规范文件发布,深化政策解读。全面审核公开文件,确保文件发布规范无误。并及时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动态梳理信息,完善公开清单。紧扣乡镇职能与民生关切,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定期梳理核查存量信息,查漏补缺保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公开目录。对照区级标准指引,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动态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二是构建多元渠道。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协同的公开体系。线上依托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信息,线下在镇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行政村(社区)设立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疑惑。三是强化安全防护。成立网络安全工作专班,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技术层面加强终端安全防护与网络边界加固。

(五)监督保障。本年度,我镇抓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筑牢全方位工作支撑,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明责立规:成立领导小组,构建“主要负责人统筹、分管领导主抓、各办公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强督细导:包联指导促整改,日常巡查+季度抽查+年度考评全覆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提质问责: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强能力;绩效考核、社会评议、严肃问责压责任。2025年,我镇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对此,我镇建立办事指南“两级审核”机制,组织专项清查修订,补充本地化办事信息,并将公开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回头看”,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动态优化内容,切实提升服务实效。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亟待改进一是部分办事指南类公开内容未紧密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导致公开信息的针对性、指导性不强,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二是政策解读质效不高,对核心要义把握不透,解读不全面、形式单一,难以帮助群众理解政策,传播力和引导力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镇建立办事指南“两级审核”机制,组织专项清查修订,补充本地化办事信息,并将公开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回头看”,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动态优化内容,切实提升服务实效。二是深化解读能力,建立学习研讨制度确保解读精准,丰富形式用图表、案例等转化为易懂语言,建立反馈机制优化解读,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在以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