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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古城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13年度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一、 2013年度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加强组织领导。年初镇党委、政府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古城镇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组织机构。
(三)提升能力水平。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今年更新调整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数优势,进一步将信息范围延伸到各村,大大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政务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对此,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