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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古城镇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 2015年度主要工作措施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充实公开的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条,其中,内设机构信息数量3条;政府文件信息3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政府人事任命信息2条;为民服务信息2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