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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泉路331号,电话:0558-5523975,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服务、提效能、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全年通过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533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合规。参照省政务公开办标准答复文本,做到及时办理、细致解释、主动送达。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上年结转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6件,无法提供9件,不予处理3件,其他处理6件。线上依申请公开12件、线下依申请公开41件。2025 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 7 件。经梳理,引发复议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执法案卷信息,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予公开的处理决定;二是申请人单次申请公开多项政府信息,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三项相关要求,告知申请人对申请内容予以调整。截至目前,上述案件的处理决定均获得谯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内容规范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区政务公开办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文件公开属性与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文件。2025年,办理行政许可4449件,行政处罚1058件,行政强制394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管等栏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更新,充实决策部署落实、机构简介、领导信息等栏目内容,及时纠正错漏。全年通过政府热线受理事项14468件,全部按时处置。2025年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市场监管相关报道228篇。
(五)监督保障
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考核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真实、有效。2025年,未发生违规行为,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58
行政强制
3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6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的业务掌握不够熟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栏目信息公开不够均衡,内容质量也需要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改进:一是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在各股室明确专人负责,提升全局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二是制定全年公开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各栏目内容,优化考核机制,努力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公平竞争、知识产权、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相关信息;二是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相关情况作了说明;三是主动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与解读,征集并反馈群众意见,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方便公众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