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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地址:谯城区古泉路331,邮编:236800,联系电话:0558-5523975)。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
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多项职能社会关注度高,公众信息需求量大,承担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消费投诉、企业信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公共监管信息的发布和回应工作。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09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
2019年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6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2.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发布信息。2019年开展了集中宣传月活动,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不断完善目录体系,修订主动公开目录,按照要求不断完善部门组配信息。我局于9月份召开质量月新闻发布会,在专题专栏发布相关内容,持续推进基层“两化”成果巩固提升。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集中培训。我局于5月份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学习并交流经验。
2.开展业务整改。一是区政务公开办通过第三方检测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二是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3.开展线上线下指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一月一反馈、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评的结果,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指导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11
184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5
+1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499
-76
546
行政强制
22
+5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86746.7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2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4(信息不存在)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由办公室人员兼任,无专人负责。二是政务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在规范化方面还有欠缺,比如,行政处罚类的信息,之前公示的时候未能进行分类,格式不统一,看起来有点乱。三是未调整目录前,组配对于内容的要求有交叉,比如,“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双公示”这两个组配。四是由于组配内容有交叉,存在信息多次重复公示的现象。
整改情况:针对2019年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经工作人员不断梳理,积极制定措施并进行整改,目前信息发布方面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同时信息发布的质量也有很大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