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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1:34 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46/5/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一号,电话:0558-5522123 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谯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谯城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202412月31日,谯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公示信息655。公开内容主要涵盖本级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乡村振兴、行政权力、招标采购、涉农补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谯城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办结2件,办结率100%。依申请公开件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谯城区农业农村局都是在法定工作日内及时办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动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审核,结合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整改内容及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目前,本单位本年度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及管理。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对政务公开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进一步完善两化栏目,充实专栏内容;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受理渠道,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4年谯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偱。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举行的业务培训会,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整改事项,积极整改。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局属二级机构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政务信息内容公开不及时,内容发布与工作进展不同步;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2025年,谯城区农业农村局将在谯城区政务公开办的监督指导下,持续深入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务公开意识;认真排查本单位信息公开网所有栏目是否及时更新,不断提升获取信息便利度,满足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2)认真落实《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重要政策文件文字解读提纲要求,不断完善落实政策解读机制,突出解读重点。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摆在首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