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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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00:00 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2017年以来,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政办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2017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

  今年,我委按照要求,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分解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动态信息。重点公开了委重大会议活动、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农资打假等,学习贯彻解读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等方面情况。 

  2、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单位机构职能,包括内设机构和委属单位、主要领导、人事任免等信息。 

  3、农业科技。 

  4、其它。包括本单位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公开、备案信息、中标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条,其中,工作动态127条,占16.8%;宣传培训8条,占1.1%;农业科技394条,占52.1%;其他227条,占30.0%。

     二、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及区政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切实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截至2017年12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

     今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委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委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各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委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委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制。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7年以来,在我委全体同志努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因人员编制少,负责政务信息人数较少,如遇中心工作,有的事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四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使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服务能力和业务能力,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