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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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9:29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9/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北一环。电话:0558-523336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一系列工作,积极对照市、区政办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自身情况严抓细管。2023年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8余篇,其中政策法规“其他文件”类信息6规划计划3决策部署及落实情况信息13财政资金信息6,领导活动信息11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信息17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1条,户政等重点领域信7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80余次,紧急发布反诈、防骗等预警类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并强化保密审查。二是对政办每季度和月度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针对错别字、涉密涉敏字、错误链接等及时整改并定期排查。三是及时梳理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更新完善政务信息,着力优化信息检索,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反电诈等公安重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依托2个新媒体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户籍管理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等计划方案。二是及时整改季度测评,积极参加区政办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和业务培训会,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效果、上台阶,做好考核工作。三是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出现涉密、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给予通报追责。四是落实社会评议结果,公开互联网联系方式接收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5

行政强制

189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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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已明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内容格式不规范,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要加强学习,针对工作内容不规范问题开展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对规范工作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并不断完善政府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维护,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的得到完善,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精神,对照《安徽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扎实做好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确保在基层两化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