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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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9:42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现发布《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6237.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联系(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北一环,电话:0558-523336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以主动公开赋能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常态化更新信息内容,秉持开门纳谏、互动惠民理念,搭建警民沟通桥梁,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通过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原创作品890条,其中被中央级媒体采用50条(篇),省市主流媒体采用322条(篇),公安部、省厅新媒体平台采用190条(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要求,持续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提升答复精准度,依法依规办理每一份申请,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力确保办理流程规范有序、答复工作严谨高效、相关记录清晰可溯、档案资料完整归档。2025年,分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实现答复率100%,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紧扣保密审查制度刚性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强化信息全流程审核管理,注重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系统推进主动公开内容体系梳理,常态化开展涉密涉敏隐患排查,确保公开信息安全规范、精准权威。2025年,分局上网信息发布审核192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6更新政策解读7条、户籍管理信息20条、治安管理信息13条等制发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始终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动态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架构,依托谯城警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4个新媒体平台账号高频推送便民信息,提升信息传播实效。同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升民生诉求响应质效2025年,分局受理市长热线5544件,办结5544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问题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为工作高效推进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与组织保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59

行政强制

26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主动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多集中于基础性信息,缺乏对政策背景、实施路径和实际影响的深入解读,导致政策传播效果受限,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高质量政务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简化专业术语,增强内容可读性,拓展信息公开维度,提升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规范、优服务,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六、其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基层两化建设,聚焦群众诉求,梳理整合户政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拓展一窗通办服务范围,不断深化无证明系统应用范围,提升最多跑一次服务质效,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