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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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谯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 来源: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字体:[ ]

2016年谯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谯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省厅、市局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放管服”,扎实开展“标准化深化年”活动,重点推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服务群众能力建设,努力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现将《2016年谯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52333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公安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公开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谯城公安分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量化目标、分解任务、整体推进。2016年,政务公开网两网共发布警务资讯5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

二是突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6年相关招标采购等信息,实现了 “三公”经费预算主动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公开关于户籍迁移等方面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全力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和居住证申领服务公开,设置户口和流动人员专栏,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在线服务。

三是强化管理与创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6年度绩效考评,同时,积极与警种、部门主动沟通,推动警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放管服”

按照要求,通过我局政务公开网等渠道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认真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深化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随机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2016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不断优化窗口便民利民举措,提高服务管理质效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公通字〔2016〕1号)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发〔2016〕2号)精神,按照《2016年全省公安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和《安徽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公安部和省厅推出的关于户籍制度、驾考制度、外国人永久居留和边防出入境等便民利民举措,加强各级各警种部门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把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打造成为展示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开展改革创新,以门户网站、微信等为载体,积极开展为办事群众提供现场预约、在线办理等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不强。一些警种和部门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业务工作中去认真谋划,部分领导同志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二是政务服务名称不规范。分局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政务服务名称、办理要求都不尽相同,为规范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公开平台应用。加强政务公开网的应用,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持续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一网通”、“一网办”。

二是强化工作推动。继续加强日常工作督查指导和教育培训,推动公开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