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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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09:17 来源: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1/62566/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文帝西路幸福小学里侧,电话:0558-5551560,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残联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要形式,重点对涉及残疾人法律法规等残疾人工作的相关工作动态、“三公”经费使用、部门决算、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和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公开。2023年发布政务要闻、部门动态信息36条;结合“助残日”“爱耳日”“法制宣传日”“12.4”宪法宣传等节点进行法规政策宣传,印制发放惠残助残政策、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彩页10000余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残联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或产生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严格落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定期开展问题排查行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创新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和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由专人回应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康复托养等相关社会关切,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政务新媒体工作。区残联的政务新媒体—“谯城区残联”,有专岗专人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内容发布和运营维护,确保每周定期更新,每月开展自查工作,按时报送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自查表。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领导会议、中心组会议以及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多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2023年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跟区政府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方式单一,停留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和线下宣传单发放,形式和创新不够。二是群众大多采取线上办事或者线下直接办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残联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增强实效性,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开公示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保密审查、台账建立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标准,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强化内容培训和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做好谯城区残联的日常监管、内容发布和运营维护,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保证更新时次及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