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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6:50 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亳州谯城区住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74/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永安街3号,电话:0558-5521216,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住建工作的知情权,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2023年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共发布了1200余条信息,其中重点领域栏目公开发布了320余条信息。区住建局按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发布要求,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把控信息发布。2023年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了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任务完成情况,方便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住建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条,已全部及时受理办结。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区住建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对应栏目发布针对性信息并优化内容,提高阅读效率。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上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也积极加强自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明确专人维护,各股室、二级机构也明确专人配合,着重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栏目的管理,根据个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目录,高质量发布信息。区住建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新媒体依托谯城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按一定时间节点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

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发布。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培训会,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对涉及广大群众相关利益的政策,及时征求意见,广泛听取采纳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无社会评议情况。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一是各股室、二级机构之间的配合有待加强,有被动应付现象;二是规范程度不够,有些需要公开的内容没有完全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了但过于笼统、不具体;三是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四是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等栏目信息发布较少且质量不高。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严格督促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思想上加以改正,做好落实;二是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发布前仔细核实,做到每条信息都准确无误;三是第一时间公开发布信息,做到不拖拉、不滞后;四是加强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等栏目的内容发布,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度区住建局及时公布基层两化领域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两个栏目,共发布了240余条信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程序,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明确。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