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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谯城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发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7
1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5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2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3848963447.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上仍有待完善;二是公开信息上报不及时,主要表现在上半年政务公开信息上报量上;三是对部分栏目信息上报内容理解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在区政办领导的监督与领导下,谯城区住建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拓展统计资料发布内容。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公开内容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谯城区住建局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仔细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工作透明。进一步提升主动作为意识、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