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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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1:23 来源: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数据,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向社会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信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共计354条。内容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45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9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办理程序、办理时限。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平台信息发布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更新,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严格执行对公开信息的把关审核,各股室报送信息前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与安全性。定期排查涉密涉敏和错别字,按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和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维护。谯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是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无其他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做到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具办人员业务存在薄弱点,人员流动频繁,工作连续性较差,缺乏连续性和完整性;二是意见征集反馈不够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形式单一,信息发布较少,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问题。

为此,我局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多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交流学习,多浏览其他优秀单位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我学习,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二是相关政策出台之前,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征集意见,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