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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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00:00 来源: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退役军人中心工作、党史学习教育、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年”活动,以及部门预决算等涉及退役军人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谯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职能机关政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条。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积极制定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日常办理过程,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二是做好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三是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结合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能,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各单位在服务退役军人过程中,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强化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由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常态化开展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根据区政府要求,全面排查四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年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自建网站,主要依托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实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使之成为宣传退役军人政策的主阵地、引导退役军人的主要方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全年主持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会4次。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亲自把关,逐项逐条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指导。积极参加区政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全年我局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两次,由办公室牵头,针对各股室具办人业务能力水平和政务公开平台操作进行培训。实时更新《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我局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责任约束更加刚性。强化工作考核,印发考评方案,坚持网上测评与日常工作评价相结合,力争考评内容科学合理。同时,做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强化退役军人政策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等工作的落实。2021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具办人员对业务不熟对平台操作不熟练,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涉及退役军人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人员培训2021年我局办公室负责人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由办公室牵头,对相关人员进行两次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在退役军人夏秋季退伍期间,涉及移交安置、优待抚恤政策,我局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通过单位人员解读和上级政策解读,强化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在下一步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中,我局将按照规定就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