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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谯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0:00 来源:谯城区财政局 字体:[ ]

2020年度谯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谯城区财政局编制的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地址:亳州市药材街药王巷7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539577,5519092电子邮箱:aaaa119@126.com)联系。

一、总体情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谯城区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切实提高谯城区财政局各股室工作的透明度及工作效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各类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各股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一)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本单位发布信息1993条。上报信息1045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进行回复。2020年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对涉及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在线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且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专题专栏,报纸报刊等形式向群众公开。一是完善目录体系,修订主动公开目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新目录规范修订我区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我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上测评、日常工作评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情况,认真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邀请公众参与坚持客观公正、结果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以及公开效果等工作进行评议。通过考核评议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督查、监督及推动,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精准落实,促进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组织集中培训和面对面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建立一月一反馈、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2020年,开展政务公开网上巡查十二次,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三次,发布通报四次。同时把日常监测及定期督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日常监测巡查、实现监测常态化、考核日常化,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政务公开业务负责人:陈胜志  政务公开业务具办人:张亚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x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21

     2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2020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形式化的问题。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转变观念。

2、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3.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维护。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切实的行动,持续提升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工作思路: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及时、准确地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提供一些群众关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度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