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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23日。本年度报告通过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陵路1369号,电话:0558-5522551,邮编:236800)。
根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51条,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栏目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贯彻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减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5
减5
42
行政强制
1
增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有所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质量和时效还待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
1、信息公开类型把握不准。部分发布的内容信息与栏目要求不符,部分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未能全部按照分类要求公开。内容不全面。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缺少了部分内容。
2、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展不平衡,存在动态信息比重大、实质性内容少、信息服务作用不强等问题。
3、是政务信息收集和研判机制执行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
整改情况:
已经按照12月17日区政办《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谯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问题清单》(N2019009-Z)的要求,对照问题反馈清单,逐一了进行整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务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