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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6:53 来源:谯城区商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商务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48/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商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4楼,电话:0558-5523618,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谯城区商务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各相关科室积极贯彻落实,按照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目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64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与流程,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线上和线下办理,2025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照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商贸领域公开目录,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细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重视涉密涉敏信息的管理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工作,结合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全年网站运行良好,未被上级部门通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着力为广大网友呈现一个结构合理、内容翔实、美观大方的商务信息公开平台。2025年受理12345热线留言965条,均按时办结并反馈。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由各股室分类上报信息、办公室汇总发布。2025年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经常开展工作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努力提升工作质效。我局公布了局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等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2025年,认真组织有关工作考核,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而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相关业务股室重视程度不高,信息提供不及时。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制落实,细化分工到每个科室,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范围等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商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