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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55 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1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三曹42号,电话:0558-552381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谯城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各相关科室积极贯彻落实责任,按照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目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全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724条,重点栏目发布信息46条,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积极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有意的广大群众参与,推动群众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应急管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与流程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线上和线下办理2024年我局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目前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照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细则要素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特别重视涉密涉敏、典型错别字排查等信息的管理,结合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信息发布“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一一关联和对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公开目录调整要求,对增设的上级政策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着力为广大网友呈现一个结构合理、内容翔实、美观大方的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2024年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宣传《条例》2次,着力提升全局上下政务公开意识。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次,细化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股室队责任分工经常性开展检查督促和工作考核,及时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在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中,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科学合理的予以采纳吸收。2024年,谯城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力,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因政务公开成绩突出,连续几年被区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然而,对照《条例》标准和上级有关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然存在不足之处。

存在问题:(一)部分栏目公开的信息存在多条重复和无效的信息。(二)主动公开领域栏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有限,回应群众关切力度不够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改进措施:(一)具办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力度不定期对照各个栏目发布的内容要求和公开标准,及时清除无效和重复的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把群众经常电话咨询的业务知识和政策信息,在相应的栏目内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应急管理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基层“两化”目录公开标准化,紧扣“安全生产”和“救灾”主线,全方位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咨询等关键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和政策宣讲活动,保障广大群众和企业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