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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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0:00 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14/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三曹42号,电话:0558-552381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谯城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对照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重点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救灾等领域,全面梳理需要公开事项及时有效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要涵盖行政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算决算、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监督检查情况等法定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0余条,实现应公开尽公开较好地完成了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政策宣讲面对面3次,有效地拉近我局与公众的距离,确保社会公众全面知晓应急管理工作部署与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畅通在线申请、邮寄申请等多元渠道,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与流程。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流程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生成、审核、发布闭环管理机制,有效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重点防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泄漏风险。建立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梳理评估,及时清理无关和失效内容补充完善关键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页面布局和信息分类,提高易用性和互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谯城发布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及时传递应急管理工作最新动态和成效。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与电信公司合作,为应急局安装防火墙,阻绝安全漏洞。

(五)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对相关科室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3次,有效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具办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市级、区级政府专题培训各1次,进一步提升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效。2025年,谯城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

存在问题:(一)政务公开与各科室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部分栏目信息存在内容不完整。(二)公众参与度不足,政府信息平台公开的信息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改进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的高效工作流程。同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各科室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全面拓宽社会公众互动渠道,建立健全互动反馈机制,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政策宣讲会、意见征集会等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公众信息需求,持续提升公众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对照上级基层“两化”(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领域工作特点,对照各个栏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发布信息。针对反馈的专项评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确保持续深化基层“两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基层“两化”工作与全局业务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