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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65/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电话:0558-5522863,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发改委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基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5条,重点栏目154条,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项目审批、价格监测、经济运行分析等多个领域。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其中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3条,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内容。同时,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价格与收费等领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区发改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无法提供6件(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制作等),其他处理1件。在处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全面,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
2024年,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发改委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件数3件。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实现了动态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条,排查整改涉密涉敏、典型错别字和错链62次,加强了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发改委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不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2024年增设“上级文件”栏目,将上级文件转发并与解读一一关联。政府网站渠道运行稳定,信息更新及时,互动功能完善。通过平台,公众可以便捷地查询所需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热线受理968件。有效增强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
区发改委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时刻保持对涉敏涉密信息的敏感性,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依照《亳州市谯城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2.文件解读质量不够,解读内容较为简单。
(二)改进举措
1.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信息流通效率,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敏感性,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审核公开。
2.明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分享亳州市文件解读优秀案例,并定期挑选出具有参考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集中学习研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在基层政务公开方面,区发改委积极探索创新做法,通过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24年基层两化共发布46条。同时,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们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互动交流渠道。
综上所述,谯城区发改委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