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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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4:47 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亳州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AnnualReport/show/5767.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花戏楼路和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电话:0558-5522863,邮编:235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依照上级要求规定,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助推扩大内需方面。2023年公开重大建设项目3项。3.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方面。组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股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2次。4.推进民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领域开设“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栏目,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5.对机构改革后新的权责清单进行系统的调整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亳州市谯城区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度,我委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同意公开共5件,部门掌握3,截至2023年底,均已办结

2023年,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切实贯彻文件发布“初审-复审”两级审查流程。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在接到上级要求整改相关任务后,及时整改错敏密信息16。二是序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公开工作,经征求各部门意见,2023年我委无需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44,累计推送解读信息6条并关联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重点领域综合平台新增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等栏目,我委推送相关信息2

2023年,我委开设“十项暖民心”微信小程序

(五)监督保障

20232月,区发改委主任王钊主持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会议。会上,王文强主任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重要部署。20239,召开谯城区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协调交流会,区发改委副主任王文强强调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中。具办人员对集约化平台栏目设置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针对上级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解,对栏目信息上传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责任落实。累计参与区政府组织培训2次,确定了周五信息上报机制。

依照《亳州市谯城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3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3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3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频率有所欠缺。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的频率有所欠缺。

2.存在错敏信息上网问题。接到上级要求整改相关任务,2023累计整改错敏密信息16

3.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特别是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重点域任务分解表,做到有效信息及时收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加强本部门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可公开警觉性,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连贯性

2.不定期对错敏字进行收集整理,并发放到个人手中,使错敏字杜绝在成文环节。

3.积极动员拟稿人丰富解读文本,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人员的沟通交流寻求解读形式多样化的可能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重点领域方面。2023年度,我委发布粮食收购价格、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等信息125条。“重大建设和项目批准”栏目累计发布4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累计17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