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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中旬,召开谯城区发改委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推进会,并根据方案内容组织了集中讨论,落实责任。二是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022年,确定权责清单64项,公共服务清单18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3项,在委集约化信息平台网站公开。三是加强价格监测信息公开。发布粮食收购价格、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等信息140条。2022年,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9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年度,我委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主动和同意公开共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常态化上网信息审核机制。优化相关文件发布前审核流程,确保责任落实。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进行涉敏涉密和典型错别字排查,未发现存在错敏密信息上网的情况。二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9月份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相关材料的公开工作,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其中: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决定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0件。按照统一格式要求修改了全部已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关联相关意见征集过程及解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区政府重点领域综合平台新增“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助企纾困”等栏目。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要求,门户网站新增“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栏目。
我委无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召开谯城区发改委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细化了任务分工,再次强调杜绝涉敏涉密信息上网,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制度。二是积极参加培训。累计参加全市全区政务公开等培训工作3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具办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了《2022年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亳州市谯城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22年和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失职失责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因为业务不熟悉等因素导致考评中失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发布不完整等问题。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目录的学习贯彻,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水平,降低沟通和统计成本。二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上报质量。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使全体人员了解解读材料考核标准,鼓励通过图片、动漫等方式进行解读。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积极上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