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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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6:3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网址:https://www.bzqc.gov.cn/Zrgh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1号,电话:0558-5520672,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自然资源宣传力度,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征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信息共计277条,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33条,土地征收100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69条,其余信息75条

3.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一级目录18个,二级目录27个,三级目录46个,各目录共计发布信息887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依申请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工作,截止2023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3件因我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其余5件均按时、按规完成回复并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拟发布的信息逐级审核,确保表述准确、规范。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发布审核,严把文字关,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关乎群众利益的文件均面向群众征集意见,规划类文件采用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解读。参照栏目标准,优化信息标题、完善信息内容,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并定期梳理信息内容,严把信息关。对涉密涉敏信息进行严密排查,加强日常文字审核,尤其是典型错别字,进行整理汇总,作为参考和排查重点。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共设置一级目录18个,二级目录27个,三级目录46个。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未开通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

)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到人,并且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系统综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2023以来我局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无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栏目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重点领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范围不够广泛;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三是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不够完善。

对此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规范、及时更新。二是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效。三是补充完善规范性文件成文日期、有效性等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同时修正发布格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本年度基层两化栏目共计发布信息560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发布信息78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发布信息64条;自然资源栏目发布信息4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