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0:0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字体:[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共计1474条。内容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090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394条,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我局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为各栏目明确具办科室及办理时限,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压实责任,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及序时推进。

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做好信息发布。涉及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征收土地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实时更新并优化标题,便于网友查询。对国土空间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涉及群众利益栏目重点公开。

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单位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我单位在2021年度疫情相关信息发布有所增加,认真做好普及新冠疫情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疫情防控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于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完成办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流程,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不涉敏,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保障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可公开性。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高标准完成省自然资源厅的季度、年度考核及区人民政府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任务。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会同法规股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合理增加、整合部分栏目,做好公开目录调整,所有栏目均按要求保持动态更新。如我局在国土空间规划栏目下新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等栏目,便于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门户网站,双管齐下加大宣传,加强互动交流,强化内容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2021年,我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会,并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以及区政府办召开的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会议,学习优秀政务公开范例,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积极相互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规范完善,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67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区政府办给出的问题清单,全面整改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全区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发布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在省厅、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存在信息发布不规范、没有相关信息、信息预期不公布,以及除业务信息外,各科室、二级机构报送信息量较少的问题。

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取得长效上下功大。一是加强领导,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机构工作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专门抓”的工作体系,形成政务信息工作常态化机制。办公室及相关科室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机制,以考促改。研究制定政务公开科室责任清单,严格细分各科室政务公开权责,定期组织业务科室对照责任清单按时保质更新栏目内容,将各科室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规范。规范对外各类信息,切实做到我局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