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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7:3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字体:[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共计1428条。内容发布政务动态信息955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473条,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放管服”改革、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和办理时效。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依法依规、按期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诉讼、举报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印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对需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需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讨论,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

三是强化监测反馈。结合日常巡查、第三方检测,认真做好监测问题的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彻底做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新增“自然资源”栏目,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扩展政务公开内容范围。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考核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落实。 

2022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专题专栏中群众最关心的征地补偿、土地出让、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确立了办公室牵头,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考核,开展评议活动,广泛征求评议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22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8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未能充分利用图解、动画、媒体解读等形式开展解读。

根据存在的问题,将加大政策解读频度,丰富解读内容,增加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通过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领域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