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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庙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6:20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字体:[ ]

亳州谯城区芦庙镇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谯城区芦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9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人民政府院内,电话:0558-5750216,邮编:23682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芦庙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1986条。较2022年(2332条)减少346条,约减少15%

其中主动公开本级政府文件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14条,乡村振兴30条,应急管理39条,社会救助96条,社会保障92条等,其他栏目信息均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芦庙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时与各部门对接,收集政府公开信息,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准时公开。二是及时排查涉密、涉敏及错别字,确保信息公布内容的准确性,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三是配合上级测评工作,做到上级考核评议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根据历次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设了“村务公开栏公示情况”栏目,完善了“工作推进”和“乡村振兴”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配合镇政务公开办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制定奖惩制度。根据我镇在区里的测评排名等为评价标准,由分管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具办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岗位责任目标年度评比。三是多次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市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保障工作开展。同时我镇2023年度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升我镇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质量。2023年芦庙镇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该公开事项公开不全面。二是政务公开渠道仍有待拓展。三是对某些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时间不及时。四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我镇下一步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改进。一是扩大收集渠道,确保公开全面。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强化报送实效,提高公开效率。四是深耕政策解读,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我镇持续推进基层“两化”领域信息发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23基层“两化”领域新增“危房改造(上级政策解读)”1个栏目减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3个栏目截止1231日,基层“两化”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835条,较2022年(968条),约减少14%。我镇将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广,网上公开与线下政务公开栏相结合扩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