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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庙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芦庙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2332条。较2021年(954条)增加1378条,约增加14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芦庙镇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主动公开本级政府文件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9条,人事信息32条,社会保障信息65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80条,生态环境信息40条,监督检查信息55条等,其他栏目信息均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针对政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安排专人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现象进行常态化排查,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二是主动公开本级政府文件并进行文字和图片解读,把政策第一时间向群众宣传好、解读好。三是对本级政府文件进行规范化清理,提供多版本下载方式和详细文号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基层“两化”领域信息发布与建设。2022年新增“惠民惠农补贴”、“生态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养老服务”、“村(居)务公开衔接”五个栏目,信息发布更加全面、准确。截止12月31日,基层“两化”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96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员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季度通报情况和排名分数,对我镇政务公开涉及部门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办法、责任追究。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二是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对于区政办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问题。二是存在一些错敏词问题。三是图片解读质量不高。四是信息发布不完整与《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五是工作人员对部分栏目应发布的信息、标准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明确奖惩措施,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并将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