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芦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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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53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96/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芦庙镇人民政府院内,电话:0558-5750216,邮编:23682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芦庙镇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核心目标。2025年度,芦庙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921条。其中主动公开本级政府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社会保障75条,扶贫领域88条,监督保障24条,回应关切18条,惠民惠农108条,其他栏目信息均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芦庙镇根据省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截至20251231日,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公示栏目、细化类别,重点公开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等内容并按月更新;完善保密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三级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平台集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管好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芦庙镇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确保网站信息权威、准确、实用。

二是巩固线下公开阵地,规范提升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版面清晰。

三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利用村民会议、广播、宣传册等方式,推动政策进村入户,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1.压实领导责任,凝聚工作合力。芦庙镇将政务公开列为全镇重点工作,始终坚守“镇党委统一领导、镇政府主抓、党政办统筹实施、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职责分工,构建起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聚焦能力提升,筑牢业务根基。建立“常态化内部培训+上级专业培训”双轨机制,按月度、季度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与复盘总结,同步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市区级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理论素养与实操能力。

3.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施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权威、安全与可信,细化落实各项公开措施,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4.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定期汇报、考核评价、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及举报处理等全链条监督机制。经社会评议,本年度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较上年度显著提升,且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范围有待拓展,部分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时效性需提升;

2.内容深度不足,政策解读不够细致,执行成效呈现较简洁;

3.互动回应效率有待提高,咨询反馈闭环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方法和措施

1.拓展公开范围与时效,聚焦民生领域,梳理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事项清单,明确公开时限,实行“即办即公开”;定期排查更新公开内容,杜绝信息滞后。

2.深化公开内容深度,对出台政策配套编制图文解读材料,细化政策背景、执行标准和惠民成效;建立政策解读“三级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同步撰写政策原文、解读提纲、通俗问答,针对群众关切的补贴申领、办事流程等内容拆解细化;围绕政策执行成效,按月发布民生项目数据台账,公开资金使用、惠及人数、阶段成果等信息。

3.提升互动回应效率,畅通线上线下咨询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反馈办理,限定7个工作日内答复;建立“接收—办理—反馈—回访”闭环机制,定期公示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1.打造“政务公开便民窗口”,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公开查阅区,集中摆放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纸质资料,配备专人现场答疑,方便群众直观了解政务信息。

2.推行“政策解读进村居”,组织镇村干部、志愿者组建宣讲队,通过村民大会、田间地头讲解等形式,用通俗语言解读民生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3.搭建“线上公开直通车”,依托镇级政务公开网站,开设专属专栏,分类发布政策文件、民生项目进度、财政收支等信息,设置信息检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