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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2022年以来,我中心积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每个栏目在规定时限内即时更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条。其中政策法规8条,政策解读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6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机构领导9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资金9条,应急管理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招标采购4条,监督保障31条,双招双引7条;全年网站总点击量达48035人次。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对照2022年度省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基础领域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招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受理,不属于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做好解释说明。
2022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办理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和程序,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和审查有关程序,明确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范围。2022年区招商服务中心新发布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拓宽宣传载体,通过“亳州市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更新“政企早餐会”重大政策及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审批申请及政策解读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根据区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加强沟通交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条进行整改。三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制度,邀请群众对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对群众反馈的问题严肃对待。
2022年,我中心无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造成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解读文件方式单一,未由领导、专家等从不同角度多次解读。
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进行主动回应的内容较少。
下一步,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利用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