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赵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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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058/202303-0006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赵桥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选聘赵桥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的通知 文号: 赵政〔2023〕18号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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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赵桥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选聘赵桥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的通知
文号: 赵政〔2023〕18号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1
关于选聘赵桥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5:52 信息来源:谯城区赵桥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赵政〔2023〕18号



关于选聘赵桥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的通知

 

为增强辖区乡、村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展和借鉴“枫桥经验”,依据《谯城区群众工作服务专员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参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赵桥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赵桥乡范围内选聘群众工作服务专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五老乡贤”;

  2.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影响力,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在7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二、工作范围

群众工作服务专员受委托在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站)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三)及时反馈重大矛盾纠纷情况,防止纠纷激化;

(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六)完成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群众工作服务专员对其办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案件,从接收案件开始,要全程跟踪负责,一办到底。

  三、其它规定

  1.基层人民调解员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和完整。在选聘以及实际工作中,如发现参选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聘资格或解聘等处理。(录用期为一年)

2选聘人员须服乡、村两级的工作安排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调解视同自我放弃资格。聘任期间,乡镇、村与群众工作服务专员不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无工资,案件补助费用按照《谯城区群众工作服务专员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助。年终由乡、村两级综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

 

 

附件:谯城区赵桥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推荐表

 

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人民政府

2023330

 

附件:

谯城区赵桥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年龄

 

文化程度

 

健康状态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有何特长

 

推荐类别

乡群众工作服务专员

 

村群众工作服务专员

 

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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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