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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3/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105国道旁十河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5660003,邮编:2368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政务公开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准确完成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21条,其中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76条,两化领域发布信息2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皆按流程进行办结,做到了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痕迹化,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把关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不定期通过搜索错敏词、查看重点栏目内容等方式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排查,有效利用政府网后台的错敏词监测功能,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依托十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抓好重要信息公开,坚持定期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不断拓宽平台盖面,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对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分类标准严格执行落实,加大共享力度,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源头更加集中。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成立十河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参加上级举办政务公开交流会2次,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加强日常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三是社会评议方式。2024年十河镇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使用文字多,使用图片、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解读少,且部分解读材料仅是压缩摘抄原文,不能根据政策的堵点难点进行解读;
二是服务群众力度不够。部分公开的信息专业性较强,群众获取需要的信息较为困难;
三是发布内容的原创比例较低,群众知晓度不高。
改进情况:
一是对于政策性文件,组织专家、媒体对文件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培养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服务水平;
三是利用政府信息平台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持续提升原创信息丰富程度,打造权威新媒体信息发布矩阵。持续开展“政府公开日”活动,提高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以及对平台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十河镇基层两化栏目共发布223条信息,包括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12个领域43个子栏目。线上村民可通过浏览镇政务公开网站、及时了解时效性信息;线下在便民服务中心核心区域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专区配备了桌椅、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施,为企业和群众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为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我镇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咨询服务,及时向群众解答农业、民生、低保等相关政策和疑问,有效提高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