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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6:12 来源:谯城区十河镇 字体:[ ]

亳州谯城区十河镇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3/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105国道旁十河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5660003,邮编:2368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河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以来,十河镇政务公开部门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1条,与去年相对增加83条。其中,政策解读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8条,惠民惠农补贴信息33条,社会救助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依申请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工作,截止2023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网站公开栏目等内容要素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相关内容准确无误。对于上级部门反馈的整改内容,我镇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由信息采编人员负责初审初校;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复审复校;由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终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平台的日常运转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平台目录的调整。今年,我镇新增危房改造-上级政策解读栏目,取消安全生产等栏目。十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谯城区十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无微博、微信等其他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监督检查。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公开投诉热线,直接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

二是领导重视。我镇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是培训参训2023年我镇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参加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会1次。

四是责任追究。2023年,我镇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我镇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质量。2023年十河镇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在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公开内容的覆盖广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存在公开内容不规范,内容出现错别字、错误链接等问题。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认专人专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不被人员调动等因素影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交流,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改正错误信息及不规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基层两化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十河镇高标准落实“两化”建设意见,高质量打造政务公开平台,聚焦规范、着眼实效,基层两化栏目共发布365条信息,包括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13个领域,“两化”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开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和要求,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二、强化重点发布,确保及时全面

及时发布栏目信息,向社会公开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资金补助标准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年度决算、预算信息。根据每季度测评结果对基层两化公开内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注重工作反馈,加强交流

围绕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问题,向上级部门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及时改进,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两化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和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力度,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行专项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以优质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