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3/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105国道旁十河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5660003,邮编:23683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河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以来,十河镇政务公开部门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1条,与去年相对增加83条。其中,政策解读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8条,惠民惠农补贴信息33条,社会救助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依申请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网站公开栏目等内容要素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相关内容准确无误。对于上级部门反馈的整改内容,我镇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由信息采编人员负责初审初校;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复审复校;由分管领导负责终审终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平台的日常运转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平台目录的调整。今年,我镇新增危房改造-上级政策解读栏目,取消安全生产等栏目。十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谯城区十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无微博、微信等其他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监督检查。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公开投诉热线,直接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
二是领导重视。我镇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是培训参训。2023年我镇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2次,参加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会1次。
四是责任追究。2023年,我镇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我镇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质量。2023年十河镇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7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在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公开内容的覆盖广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存在公开内容不规范,内容出现错别字、错误链接等问题。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认专人专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不被人员调动等因素影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交流,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改正错误信息及不规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基层两化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十河镇高标准落实“两化”建设意见,高质量打造政务公开平台,聚焦规范、着眼实效,基层两化栏目共发布365条信息,包括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13个领域,“两化”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开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和要求,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二、强化重点发布,确保及时全面
及时发布栏目信息,向社会公开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资金补助标准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年度决算、预算信息。根据每季度测评结果对基层两化公开内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注重工作反馈,加强交流
围绕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问题,向上级部门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及时改进,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两化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和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力度,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行专项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以优质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