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7:00
来源:谯城区华佗镇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95/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芦苏路,电话:0558-5291818,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实时公开、随时公开”的原则,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时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领导信息、回应关切信息、食品药品监管、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613条。其中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人事信息24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2条,回应关切信息53条等,政策解读信息2条,其他栏目信息均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更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我镇共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高质量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依规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准确、不涉密。二是完善公开信息管理,重点审查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形式、平台、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履行责任人审核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栏目内容。三是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对发布信息的涉密涉敏及典型错别字进行及时排查整改,并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信息发布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依托“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华佗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多渠道收集信息,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二是优化调整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目录,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全体成员。二是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具体处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三是积极组织培训参训。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班,强化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等内容;同时积极组织内部培训,注重提升全体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2024年本单位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较少,更新主动性不强。信息内容不够丰富,缺乏重点和亮点。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主要以文字为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为主,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较为单一化。三是日常培训需加强。培训频次不够高、内容不够丰富,导致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多样,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催办机制,加强各栏目信息报送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收集辖区内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正确引导舆论。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能力,通过借鉴先进乡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了解他们在信息传播、公众互动等方面的创新措施;对从事政策解读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水平,致力于将复杂的政策文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便于公众理解。三是加强日常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培训频次和内容质量,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新政策、新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基层两化工作落实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华佗镇高度重视基层两化信息发布工作。基层两化信息共发布266条,其中自然资源栏目10条,扶贫领域栏目29条,农村危房改造12条, 公共文化服务11条,公共法律服务17条,救灾9条,食品药品监管37条,就业创业30条,社会保险26条,社会救助39条,户籍管理27条,义务教育19条。
(二)组织推进
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一方面与区政务公开办积极对接相关要求,另一方面及时收集相关部门信息,做到信息发送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提升业务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查缺补漏,补足短板。我镇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丰富信息发布内容。二是加强交流,提升水平。我镇会继续加强与其他乡镇以及区直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认真研读上级政策文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公开水平。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