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亳州市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11:33 来源: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字体:[ ]

亳州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01/0/page_1.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涡河还原小区内,电话:0558-5213338,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汤陵街道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截至2023年底,汤陵街道主动梳理并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数共计950条。其中,本级政府信息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2条,财政资金信息18条,惠民惠农补贴信息21条,社会救助信息35条。同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和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标对表,认真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各项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今年以来,汤陵街道尚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故无办理结果。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对发布信息内容格式、语言、关联性进行校队,落实“三审三校”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审核、上网信息复查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机制落到实处。配合上级部门评测工作,根据测评反馈问题清单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发布本街道政府信息,及时做好平台维护。落实专人负责,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汤陵街道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日常工作指导;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季度与年度考核;三是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汤陵街道2023年度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升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质量。2023年汤陵街道无社会评议情况,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本级文件的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二是部门重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不能及时有效提供资料。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注重运用文字、图片、媒体等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文件解读,对各类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业务交流会,明确各部门需要提供的信息清单,不断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配合,保证各部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安排专人维护,严格遵守“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会,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重点领域信息,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四是完善公开,简化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各类公开信息进行全面网上公开;五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